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1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有关省市权力所属部门承接1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1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一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接受权限范围内以上事项的业务申请;已受理的事项将继续由原实施部门完成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承接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承接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名 称 |
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2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3 | 社会团体负责人、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
4 | 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的备案 |
5 |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
6 |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 |
7 | 技工学校审批 |
8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9 | 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
10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11 |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12 |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仅限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
13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举办展览许可 |
14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15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仅限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的审批) |
16 | 股权出质登记 |
17 |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 |
附件2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承接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名 称 |
1 | 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的许可 |
2 | 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
3 | 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 |
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限于市本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内) |
5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海洋项目) |
6 | 对因自然原因退化或者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组织评估 |
7 | 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市本级管理事项) |
8 |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市本级管理事项) |
9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10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本级管理事项) |
11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市本级管理事项) |
12 |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市本级管理事项) |
13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受理(初审) |
14 |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受理(初审) |
15 |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受理(初审) |
16 |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受理(初审) |
17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受理(初审) |
18 |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受理(初审) |
19 | 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初审) |